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营商环境有望得到改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解读

同时,《条例》明确了工作职责。规定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职责。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负总责。完善了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清理力度。明确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被投诉人、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投诉处理时限。被认定为失信的,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提出付款请求或者投诉的中小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打击报复,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中,中小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应收账款拖欠问题是我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一个历史顽疾,长期以来,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及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资金链等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降低,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快速提高,并有进一步加剧之势,企业资金压力与经营风险逐年加大。2024年末,规模以上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应收账款净额达1036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仅1.3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75%。流动资金短缺、营商环境恶化正严重影响着行业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条例》的发布与实施,有望改善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营商环境,逐步化解中小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企业的经营风险,为众多中小企业带来信心和希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注入活力。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中国混凝土的星辰大海与中流砥柱2020-07-15
- 世界首座300米级低热水泥混凝土特高拱坝 乌东德水电站大坝工程全线贯通2020-06-12
- 技术创新服务重点工程建设——雄安、朝阳高铁客站清水混凝土2020-08-05
- 北京市上半年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合格率为97.5%2020-08-26
- 速度与激情!现场直击第二届国际大学生混凝土龙舟赛2020-10-21
- 2020年中国混凝土展聚焦四大产业呈现六大亮点2020-10-27
